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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情感
涡阳县曹市中学九八同学会章程 第一条宗旨 为了使涡阳县曹市中学九八届的同学能有一个重温昔日情怀,延续同学友情的群众性自发组织。特成立本同学会。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、宗教活动。 第二条会员 凡曹市中学九八届的同学,承认本同学会章程,均可自愿加入会员。 第三条组织 1、会长1名,为同学会的总负责人。 2、副会长5名,协助会长处理相关工作。 3、秘书长1名,协助会长处理相关工作。 4、会长采取所有会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。 5、副会长由会长根据会员的得票情况提名选任。 6、秘书长由会长直接任命。 7、会长任期为10年,可连任。 8、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。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。其具体职责为: (1)听取与评议同学会的工作; (2)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; (3)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; (4)审议会费收缴、支出情况; (5)讨论并决定其他旨在达到本章程第一条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项。 第四条会员义务 1、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。 2、维护同学会利益。 3、积极帮助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会员。 4、尽其所能缴会费。 5、如有严重违反同学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同学会利益行为的会员,同学会可以撤销其会员资格。 第五条会员权利 1、会员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。 2、每个会员拥有了解、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。 3、每个会员拥有表决、选举、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。 第六条会费 1、会费来源:遵循“主动参与,各尽所能,自愿奉献”的原则,由会员自愿赞助。 2、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,由秘书长负责管理,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。 3、会费的使用秉着“勤俭节约,量力而行”的原则,不铺张,不浪费,不讲排场,重实用,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。区域内及跨区域联谊活动经费,原则上由参与活动的会员自愿赞助。联谊规模及意义较大,确需在同学会基金中列支的应在事前征得会长同意。 4、秘书长负责收集、整理、记录、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(报帐)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,并对以非现金(报帐)方式提供赞助的事项进行估值,列入非现金赞助科目。 5、已经缴纳会费但未能参加同学会聚会活动和被撤销会员资格、私自退会的会员不退会费。 第七条聚会与活动 1、每届同学会10年内应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会员聚会。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—2天,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,次次有新意,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,增进友谊,奉献爱心,催人奋进,享乐人生的盛会。如有多数会员提议,可随时开展活动。 第八条交流 为扩大本会的影响,同时也为会员提供一个固定畅通的信息交流场所,本会暂时以1998届高三同学录:http://class.chinaren.com/st95982008作为平台,待时机成熟时建立专门的网站。希望全体会员积极参与交流。 第九条说 明 1、同学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均为义务服务,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。会员的工作单位、住址、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,应及时通知会长,以便联系。 2、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,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。 3、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涡阳县曹市中学九八同学会。 4、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。 涡阳县曹市中学九八同学会 2008年5月1日 (原文地址:http://xiaonei.chinaren.com/blog/st95982008/2328298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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